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地方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
(二)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各镇、街道办事处及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管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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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司法局的机构设置为“两股一室一中心”,即法教股、基层工作股、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
一 法教股的工作职责:
1、拟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
2、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对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乡镇、街道普法对象的考核、考试、颁证及评先创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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