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相关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拟定全区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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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以部门名义发布文件的审核、制发和政务信息的采集工作;负责会务接待、秘书事务、文书档案、信访、保密、保卫工作;负责行政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队伍建设工作。
(二)司法行政工作指导科。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办相关工作;拟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关于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宣传工作;负责对依法治理的调研和培养典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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