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
受理机构: 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办公时间及地址: 工作日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展规划科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展规划科
联系方式:
服务内容概述:
政策法规依据:
事项申办条件: 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第17、18条有关规定。
办理手续: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
4、计划生育技术部门出具的女方健康检查证明;
5、按规定填写的《二孩生育证审批表》;
6、足以证明符合法律、规章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技术鉴定或其他材料。
办事处理流程: 本人申请→村(居)委会审核→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审核→县计生委批准→送达本人。
服务办理时限: 正常申办30日(病残儿、成人残鉴定或调查取证的审批时限可延长至鉴定确诊或调查完毕之日后30日)。
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