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信息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3号)和《中共六盘水市委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发〔2010〕4号)精神,设立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职责
职责调整
强化协调服务职责,加强应急、法制、督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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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4个内设机构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国防教育办公室、市重大项目协调办公室、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
秘书一科
撰写《政府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重要文稿和市长讲话稿;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动宣传报道的组织工作;办理机构编制、审计、监察、纠风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调研工作;负责市长来信、来访的登记、接待和办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市长的要求组织调查研究;负责收集、整理全市综合性资料、信息;联系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的有关工作;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等方面的工作;联系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的有关工作;联系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等相关单位的工作;办理市长、秘书长和分管副秘书长交办的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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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83名(含市政府领导7名、纪检监察2名、法制办5名、国教办3名、重大项目协调办4名、应急办5名、督查室5名)。定领导职数:秘书长1名(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任)、副秘书长6名(其中2名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1名(正县级)、副主任1名(副县级);国教办主任1名(正县级)、副主任1名(副县级,由水城军分区选派);重大项目协调办主任1名(正县级)、副主任1名(副县级);应急办副主任1名(副县级);督查室主任1名(副县级);机关党委书记1名(副县级);纪检组长1名(副县级);正副科长(主任)26名(含法制办、应急办内设机构各2名,督查室副主任2名,监察室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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