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聚焦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守好两条底线、推动三大战略行动等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做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事项。
2·承担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等工作;监测分析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开展经济运行等调控政策评估,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相关政策建议;提出经济安全、总体产业安全战略政策建议;起草重要文稿;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等工作。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生产要素的紧急调度和总量平衡;分析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和发展趋势,提出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政策建议;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协调重要物资储备工作,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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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1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安全保密、督查督办、信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保障、议案建议及提案办理、政策法规、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工作。
(二)规划与改革科
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安排市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并监督实施;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指导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有关问题的建议;拟定贯彻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具体措施,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监测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情况;负责市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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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调整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加强投资管理,调控全社会投资总规模;加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增强扩大开放条件下经济协调发展的能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统筹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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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编制46名(含纪检监察2名)。定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检组长1名(副县级)、总经济师1名(副县级)、总工程师1名(副县级)、铁建办主任1名(副县级)、沉治办主任1名(副县级)、招商引资办主任1名(副县级)、正副科长(主任)20名(含监察室1名)。
工勤人员编制6名(含聘用1名)。经费由市财政全额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