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丽水市公安局的指示,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部署和指导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和有关信息,综合分析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三)负责全市各类刑事案件及由公安部门管辖的经济案件的侦破和禁毒、缉毒、反偷渡等工作,主管全市暴力性案件、恶性案件的侦破,指导和协调系列性案件、跨地区重大案件的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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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政治处(宣传科)
根据权限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协助局党委管理、考核中层干部和后备干部,负责提出中层干部和后备干部的推荐意见;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和编制分配使用的审核、呈报、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职工)考核、任免、调配、工资、警衔、职称、人事档案管理、民警福利和优抚的日常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民警出国(境)审核报批和政治审查工作;负责市局机关党的建设和工、青、妇、老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吸收录用人员工作和协助公安院校在本市的招生工作,做好在职民警的学历教育,组织民警参加各类培训;负责立功创模评优活动和各类文体活动,负责人民警察内务条例的贯彻实施;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政治工作和政治理论工作,制定公安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掌握队伍建设情况;负责审核、起草有关队伍建设文件和政工会议报告;负责指导全局公安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审核公安机关报刊、出版、影视和新闻报道工作;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承担对全局各科、所、队、处、室、中心日常考核工作;协助对武警、消防干部的考核、任免建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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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
市委常委、局党委书记、督察长周光洪: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联系:市武警中队。
局长:吴华军
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季春宝:负责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组织人事、舆情应对、工会、警察协会和目标管理考核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政治处、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工会。联系:交警大队。
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连雄:负责党风廉政、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公安执法、信访、消防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国保大队、法制大队、信访室。联系:纪委、消防大队、安仁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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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出境入境管理,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促进对外交往和对外开放,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外国人入境出境、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管理,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的边防检查,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保护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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