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委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检查落实情况,按照省委宣传部和市委的要求,布置全市宣传工作;指导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和县区党委宣传部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规;按照省委宣传部和市委统一工作部署,协调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二)负责指导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归口管理市委讲师团。
(三)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市直各新闻单位的工作,对皖西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局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四)指导全市精神产品的生产,组织实施精神产品生产的“五个一工程”。对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市文联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承担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五)负责规划、部署全市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承担市委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领导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六)协调、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宣传工作,指导卫生、计划生育、体育等有关单位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七)负责提出全市宣传思想文化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方针;按有关规定负责市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管理工作。
(八)受市委委托、会同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宣传口各单位领导干部,指导领导班子建设;根据干部双重管理的规定,对县(区)党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制定对县(区)党委宣传部和市直宣传文化系统有关干部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政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能部门的安排和指导,做好新闻播音出版系列专业人员的职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工作。
(九)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委宣传部设以下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部领导安排好各时期的工作,协调部内各科室的工作;草拟部的文件、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和总结材料等,并做好有关文印工作;负责宣传学习书刊、资料的收订(发)工作,负责文件、档案、图书、资料管理以及文件、信函的收发工作;负责部的经费预算和使用管理;负责部的保密、信访、计生、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部的各项重大工作任务和活动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宣传信息工作;负责部内车辆的使用和管理;负责部内组织、人事、工资福利、外事活动等工作。
(二)理论科
负责编制全年和季度理论学习计划和安排,协同市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和群众开展理论学习;根据不同时期要求,组织专题理论学习教育,编写、征订学习资料和深入基层辅导,帮助领导干部和基层抓好理论学习;协助市委学习中心组开展理论学习,编排学习计划和准备资料等。协同市委组织部共同指导和督促基层党委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并做好考核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理论讲坛报告会;开展理论研究;负责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秘书工作,开展有关活动;负责全市企业政工人员职称评定工作。
(三)宣传科
负责对全市党员、干部和群众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市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组织筹划大型活动;组织、协调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社情动态和群众的思想反映,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和协调开展经济、科技、法制、禁毒、计划生育、征兵等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有关宣传刊物工作;配合市外宣领导小组做好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和协调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工作。
(四)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挂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制定、落实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组织、协调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各项重大活动,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移风易俗教育,倡导社会主义文明风尚;指导、考评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户、文明社区、文明居委会的创建活动;开展公民教育和农民素质教育,大力加强农村的思想道德建设、文化建设和法制建设;对精神文明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指导、检查、督促各单位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