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外事、港澳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实施工作,扩大我市对外开放水平,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为市委市政府的外事、港澳工作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拟订外事、港澳工作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二)归口管理全市外事、港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和涉港澳事务。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的重要外事、港澳活动。协助中央和省级有关部门开展外事、港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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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外事管理处(挂港澳事务管理处牌子)。承担全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审核审批。督促并协助做好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的外事、港澳政策和外事纪律教育。承办市级领导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和报批工作。承担我市与中央政府驻港澳有关机构、港澳特区政府派驻内地机构的联络工作。推动我市与香港、澳门的交流与合作。接待港澳特区政府重要代表团。归口管理各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在丽活动。承担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管理和全市邀请相当于副省级以上外宾来访报批工作。负责或协助处理突发性涉外案(事)件。协调处理丽水籍在境外公民和机构的领事保护。协助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外籍人员的在丽活动。协助管理外国记者和港澳记者在我市采访的有关事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大国际性会议和活动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宣传和国际学生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全市因公护照、签证(签注)管理。协助做好其他涉外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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