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隶属临沧市公安局,受临沧市公安局及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的双重领导。机构格级为副处级单位。支队机关内设正科级科、室12个,即:办公室、政治处、纪委、交通事故对策科、交通秩序管理科、法制科、装备财务科、宣传科、科技科、车辆管理所、高等级公路管理大队、直属大队。
主要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全市公安交通安全工作,指导全市公安交警业务工作,协助各县(区)公安局(分局)抓好公安交警队伍建设工作。
2、组织、指导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交通秩序维护、交通事故处理和车辆安全检测、机动车驾驶员考核与发证发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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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责
办公室
负责掌握全市交通管理工作情况,收集综合分析交通安全情况;搞好调查研究和各类交管信息收集、分析和反馈工作;协调处理紧急警务,起草并审核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负责抓好接待、督办、保密、统计、档案、文件收发运转、机要管理及报刊订收等工作。
政治处
组织开展全市交警队伍管理的调查研究,提出相应对策、制定有关规定;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交警队伍的思想、组织文化和纪律作风建设;负责支队机关交通民警衔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协助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干部管理、考核、任免、调配交流工作,以及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党、团组织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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