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对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负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向区政府请示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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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文秘股
1·负责文件审核工作。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请示、批复、条例、规定、函、会议纪要等各类公文,督促承办部门形成代拟稿,审核把关送联系副主任、分管文秘工作副主任审核后,报副区长审定,确保公文合法合规,文字表述准确无误。
2·负责来文处理工作。负责办理联系领导文件签收、登记、处理、反馈等,建立来文处理台账,严格公文办理时效,落实收发文签字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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