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全市监察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完成省纪委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不含机关党委),包括:办公室(下设秘书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后勤科)、组织部、宣传部(下设网络信息科)、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下设信息技术保障科)、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审查调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第七审查调查室、第八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21个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工委),包括: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出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单列保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委第一至第七巡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