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负责贯彻落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协助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负责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组织实施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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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办公室
协助局党组做好党建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保密、后勤保障以及全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受理来信来访,承担党政信息管理、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和使用,指导和监督各类民政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
社会救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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