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绍
根据《中共丽水市委、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丽委发[2001]16号),设置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外事办公室、法制办公室牌子。区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主要职责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和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区政府往来文电,承担或参与起草区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报告。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检查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直属各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政策、法规、规章和工作部署,检查区政府重大决策、会议决定事项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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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政府办公室设10个职能科室:
秘书科(外事科)
承担区政府办公室日常政务和事务联络工作;承担区政府和办公室文件的审核、打印、分发和“第一读者”任务;负责各级来文的收发、登记、传阅、归档和档案管理,做好机要和保密工作;管理区政府和办公室的印鉴和介绍信,制发需由区政府颁发的印章及工作证;负责汇总、抄告、传达区政府和办公室领导在文件、刊物上的批示,并做好情况反馈;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和部分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全区性重大会议的会务和重大活动的事务工作;管理办公室干部职工的劳动工资、组织人事;承办办公室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出国政审和职称评聘等事项;做好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的考勤、值班安排和管理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的管理和审批手续的办理;协助乡镇和区属各部门及各涉外单位做好外宾外商的联络、接待、服务工作;办理外事方面的文电和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发生在我区的重大涉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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