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协调实施重点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
(四)协助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做好全区公共交通运营工作。
(五)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六)负责水上交通行业管理,协调上级交通部门对船舶及水上设施的登记检验工作;负责船舶及水上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渔船的检验及监督管理。
(七)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工作。
(八)指导执行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九)负责地方公路管理和养护的监管。
(十)负责交通战备方面的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