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国资百科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外文名ordos state-owned assets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commission,是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行政级别正处级。现任党委书记牛建雄。内设办公室、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财务监督与预算收益科等科室。
市国资委根据《鄂尔多斯市机构改革方案》和《鄂尔多斯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设立,贯彻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本级企业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考核、企业负责人任免管理、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等职责。2024年明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目标,部署落实改革任务实施细则、推进“三项制度”改革等重点任务。构建党委/董事会-合规委员会-业务部门三级合规管理架构,制定《鄂尔多斯市国有企业诚信合规手册》。
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本级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和措施办法,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职责分工
1、市国资委负责拟订并组织落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有企业改革政策。负责组织出资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2、市财政局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的拟订、国有企业改革政策中财政财务监管等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市本级直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编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监缴国有资本收益。
内设机构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定点帮扶工作。
按照管理权限,承担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外部董事、股权代表的管理工作。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研究制定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政策,指导企业加强董事会建设。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组织人事、人才、教育培训工作。
行政编制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级领导职数11名〔8正(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3副〕。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杜强、苗继光、康占飞
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国资委党委委员:何东霞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公众号主体介绍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鄂尔多斯国资是由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外文名ordos state-owned assets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commission,是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行政级别正处级。现任党委书记牛建雄。内设办公室、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财务监督与预算收益科等科室。
市国资委根据《鄂尔多斯市机构改革方案》和《鄂尔多斯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设立,贯彻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本级企业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考核、企业负责人任免管理、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等职责。2024年明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目标,部署落实改革任务实施细则、推进“三项制度”改革等重点任务。构建党委/董事会-合规委员会-业务部门三级合规管理架构,制定《鄂尔多斯市国有企业诚信合规手册》。
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本级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和措施办法,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职责分工
1、市国资委负责拟订并组织落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有企业改革政策。负责组织出资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2、市财政局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的拟订、国有企业改革政策中财政财务监管等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市本级直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编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监缴国有资本收益。
内设机构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定点帮扶工作。
按照管理权限,承担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外部董事、股权代表的管理工作。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研究制定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政策,指导企业加强董事会建设。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组织人事、人才、教育培训工作。
行政编制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级领导职数11名〔8正(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3副〕。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杜强、苗继光、康占飞
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国资委党委委员:何东霞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