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湘潭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承担如下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侦查工作,负责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活动。(四)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负责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的管理工作。
…更多「机构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湘潭市公安局设有警令部、政治部、后勤装备部、纪委(监察室)、法制办、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禁毒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网监与行动技术支队、监所管理支队、交通管理支队、巡特警支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警务督察支队。派出机构
市公安局在城区设雨湖分局、岳塘分局、九华分局。其中雨湖、岳塘分局内设机构为“四室五队”,即纪检监察室、政工室、办公室、法制室、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九华分局内设机构为“一室三队”,即办公室、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交巡警大队。三分局共设28个派出所,其中雨湖分局15个,岳塘分局12个,九华分局1个
所获荣誉
2021年11月17日,湘潭市公安局入选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拟表彰名单。
2022年2月,入选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022年5月,湘潭市公安局反恐支队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2022年12月,入选“2022届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拟表彰名单。
…更多「所获荣誉」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