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区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二)组织和指导全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 (三)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五)组织、协调和指导防范和处理“法轮功”等邪教问题工作。(六)负责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七)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完善严肃执法、落实的具体措施。 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对政法部门执法监督工作的党内监督。 (八)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针对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 (九)指导检查考核全区镇(街)及区直综治各责任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