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吉安市委 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发〔2014〕14号),组建吉安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金融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精神;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分析金融形势、金融政策和金融运行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地方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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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
单位内设科室4 个,包括地方金融科、资本市场科、综合科、普惠金融服务中心。行政编制人数8 人(其中,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级3名)
根据《中共吉安市委办公室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办发〔2021〕1号)要求,原吉安市企业上市服务中心变更为吉安市普惠金融服务中心,为吉安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领导职数:主任(正科级)1名,副主任1名(副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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