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区各单位的统计登记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统计方法制度;结合本区实际,建立和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方法制度,制定全区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调查计划。
(三)组织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的国情、国力和区情、区力调查;收集、整理、提供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更多「机构职能」介绍请查阅全文…
机构领导
局长:叶浩军
职责:全面负责行政工作。
党组书记、副局长:李永革
职责:全面负责党组工作,分管经济科,农调队,统计学会。
副局长、党组副书记:王岳龙
职责:负责统计局党支部工作,分管社会科、工会、纪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要、会务、保密、资产管理、档案、信访、安全、督查督办、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老干部、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综合统计科。组织开展国民经济运行、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状况有关统计监测、预测和分析工作,提出有关宏观决策咨询建议。整理和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承担有关统计工作重要课题、重大问题的研究工作。承担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数据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管理本区主要统计数据,定期整理、编辑和提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审批地方统计调查。组织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有关统计交流和合作,开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有关统计监测与分析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农林牧渔统计工作等。
…更多「内设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