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建立统一规范的区域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制订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三)实施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服务就业体系,执行就业援助制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全区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订、执行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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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拟定本区人社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总结。协助党政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承办督查工作,综合协调全局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提案办理、信息综合、新闻宣传、档案保密、信息化、对外合作交流、信访处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协助党委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干部队伍及人才工作。负责系统内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人员录用任免、工资福利、培训考核、出国(境)政审、老干部工作。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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