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按照中央文明委(办)、省文明委(办)和市委、市文明委的工作安排,负责有关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工作。
(二)调查了解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文明委反映并提出建议。
(三)研究分析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是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文明委反映并提出建议。
(四)组织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五)组织开展全域文明创建,指导全市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六)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对志愿服务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
(七)指导协调公益广告活动。
(八)树立宣传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交流先进经验。
(九)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十)组织开展各种网络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网络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和管理晋城文明网。
(十一)完成市委和市文明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