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的建议;拟定全市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宏观经济战略和产业政策,提出全市经济、社会调控政策的建议,建立和完善经济、社会调控体系;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对经济运行进行监测、预测和预警,提出调控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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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文印、信息、人事劳资、教育培训、安全保密、财务、简报、档案、车辆、财产、接待及系统网络建设等行政事务性管理工作;组织参与和协调经济法规规章的起草、修订;承办机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牵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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