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监督管理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等,建立并实施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等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区级统筹机制。
(三)负责组织实施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实施大病保险制度、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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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转变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医疗保障筹资和报销调整机制,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型支付方式,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信息宣传、机要保密、安全应急、值班管理、信访舆情、档案管理、综合考核等工作,承担综合调研、综合性文稿起草、建议提案办理、对外联络、信息化建设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党群、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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