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信息宣传、机要保密、安全应急、值班管理、信访舆情、档案管理、综合考核等工作,承担综合调研、综合性文稿起草、建议提案办理、对外联络、信息化建设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党群、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二)业务科。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健全和实施大病保险制度、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负责编制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等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实施医保目录规定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
负责监督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医保支付管理政策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负责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管理结算工作。
负责药品、医用耗材等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救助,承办中央以及省、市、区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医疗救助政策和资金的落实。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医疗保障领域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承担领域内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