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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财政局

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已由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及牧业税的征收工作。

(二)弱化的职责

1.弱化向授权经营的国有集团公司以及财政拨款的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委派制以及会计集中核算的职能。

2.弱化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

(三)划入的职责

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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