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分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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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察督办、财务管理、装备保障等工作。
(二)法治调研工作科
开展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和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有关文件等工作。负责拟定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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