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贯彻执行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全市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全市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定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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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运转,承担安全、信访、保密、政务公开、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等工作。
(二)法规财务科
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各类医疗保障基金收支核算、管理,承担市级统筹总额控制资金和异地就医结算资金核算、管理,全市医疗保障资金预决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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