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江宁区及部门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监督检查执行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二)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落实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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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科)
主要承担局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系工作;负责机关公文处理、安全保密、后勤管理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对全局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批示等落实情况督查和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承担局值班、应急处置和安全工作的扎口管理;承担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网站、微博、微信等对外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工作;负责规划研究联合会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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