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2、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城市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并实施市容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及行业发展规划。
3、负责城市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负责制定行业管理制度和规范以及有关养护作业、技术服务、安全管理等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指导养护作业及招投标工作。
4、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专项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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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承办机关文电、重要会务、政务信息、提案议案、安全保卫、档案、保密、行政后勤等日常工作;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及办公装备、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计生、红十字会及工青妇工作。
组织人事科
负责城市管理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宣教、党务和队伍建设方面相关规划、政策规定和业务标准的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局基层组织建设和队伍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局对外宣传;牵头组织本局社情民意、社会评价意见整改等工作;负责综治、维稳及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开展城管共建、城管进社区、联系村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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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设机构
投诉受理中心
负责城市管理信访、人行道违停处理方面相关规划、政策规定和业务标准的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受理和反馈城市管理方面的投诉、信访和来人上访等事项;承担人行道违法停车简易程序案件的处理。
市容环卫设施监管中心
负责城市管理设施改造、建设管理方面相关规划、政策规定和业务标准的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负责街景立面改造和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承担本局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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