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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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菏办字〔2019〕36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后勤服务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
(二) 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依法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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