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惠州市惠城区文化馆于2004年3月16日经惠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方得弟。作为县级文化馆,2021年11月进入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一级馆公示名单,2022年1月正式获得"国家一级文化馆"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培训创作部、活动外联部和文化数字化部4个内设部门,并设立文化服务部负责字画、招牌等专项服务。
建筑设施
主体建筑坐落于惠城区鳄湖路高榜山东北侧约120米处,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馆内设置26个专业功能室,包含:
书法/美术培训室
单训琴房与音乐创作室
开放式展厅及非遗展厅
多功能厅与合唱排练厅
电子阅览室与舞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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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作为区域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主要承担:
组织群众文化艺术活动
开展歌舞演出及艺术培训
推动非遗文化保护与传承
运营数字文化服务系统下属文化服务部具体实施字画装裱、招牌制作等专项服务。2023年被确立为广东省音乐类群众文艺作品创作排演基地,重点构建原创音乐人才培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