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本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二)负责本区管辖范围内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按职责分工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商品市场交易和网络交易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监督管理全区范围内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走私贩私违法行为;协助开展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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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财务装备科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史志、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和调研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舆情处置、安全保密、统计等工作;负责区政府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研究拟订财务、审计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相关专项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局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装备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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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机构
(一)企业注册局(副处级)。
负责本区管辖范围内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加强和规范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完善信用约束机制;负责本区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维护和分析工作。内设综合监管科、注册一科、注册二科,均为科级。
(二)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副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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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
将按照街道设置的16个工商行政管理所更名为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相同,分别是: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振兴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里沟市场监督管理所、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年公园市场监督管理所、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辛庄市场监督管理所、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大市场监督管理所、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道德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营市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市场市场监督管理所、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庄市场监督管理所、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段北市场监督管理所、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匡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美里湖市场监督管理所、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兴福市场监督管理所、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玉清湖市场监督管理所、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腊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吴家堡市场监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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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单位
(一)区消费者投诉中心。
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受理、分流处置和统计分析;为消费者提供政策法规咨询等服务;联合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公益活动。
(二)区个体私营服务中心。
为个体私营经济组织提供信息、科技、法律、融资、人才交流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