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财务装备科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史志、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和调研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舆情处置、安全保密、统计等工作;负责区政府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研究拟订财务、审计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相关专项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局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装备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负责市场监督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配合做好相关人员培训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三)政策法规科。
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听证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组织、协调、参与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本系统信访工作。
(四)市场合同管理科。
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负责督查落实全区城乡集贸市场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所落实相关监管责任;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依法查处合同欺诈、不公平格式条款等违法行为。
(五)商标广告管理科。
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保护工作;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推动广告业发展;负责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监督户外广告发布,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挂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牌子)。
依法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责,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12315热线投诉处理以及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七)标准化与计量科。
组织宣传贯彻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组织标准实施和监督检查;开展工业、服务业和农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和产品执行标准登记工作;组织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法律法规的行为;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全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组织贯彻计量法律法规;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区内量值传递(溯源)及强制检定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进口、销售和使用;规范商品量计量行为;组织依法查处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监督管理全区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和计量检定人员资质资格;指导全区工业计量工作。
(八)质量监督管理科。
组织实施全区质量发展规划,推进质量强区战略和名牌发展战略;组织质量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国家、省、市、区质量奖励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管理工作;规范社会质量评价活动;建立产品质量诚信制度;依法协调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宜;组织相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及家用汽车“三包”规定;总结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和自愿性认证工作开展;组织查处认证违法行为。
组织实施辖区内生产领域的工业产品(不含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下同)质量监督和风险监控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许可后续监管工作;组织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和专业性监督。
(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律法规;按照规定权限监督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充装)、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组织依法查处特种设备方面的违法行为;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