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制定或拟订宣传文化、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新闻出版方面的规划、计划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统筹协调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的法治建设,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3·统筹协调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指导舆情信息工作。
4·统筹规划、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承担全民国防教育具体工作。
5·指导和协调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各级党委(党组)干部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配合市委组织部开展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编写党员教育地方教材。指导基层党校建设。
6·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市级新闻单位工作。负责省新闻单位驻湖记者站的监督管理。
7·负责新闻出版、版权的行政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扫黄打非”工作。
8·管理、协调对外宣传工作,协调、指导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指导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协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拟订全市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并提供相关服务。
9·指导、协调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组织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负责电影行政管理工作,监管、指导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指导农村电影放映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电影活动。
10·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政策性建议,指导协调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
11·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公民道德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12·受市委委托,会同市委组织部管理新闻、文化、教育、社会科学研究等市级宣传文化教育系统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区县宣传部,在湖高校组织部、宣传部有关职务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指导市级宣传文化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13·归口领导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新闻传媒中心。受市委委托,代管湖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14·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