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发展工业园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编制园区发展规划和建设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依法管理园区土地,并合理开发和利用。
(三)负责统一管理园区内各类基础设施和投资项目的规划、定点、初设审批、施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开工、质量监督及工程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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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厦门市湖里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综合协调和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对管委会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府信息公开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管委会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管理财政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担管委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综治、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接待工作;协调园区安全生产及应急事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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