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调整
(一)新增的职能
1· 负责发展循环经济的职责。
2· 负责应对气候变化的职责。
3· 承担对口援建管理和“长三角”地区合作的职责。
(二)取消的职能
1· 将信息化管理职责划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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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全区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目标和政策。
(三)负责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四)研究提出全区产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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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局、区物价局)设11个职能科室。
办公室(挂财务会计核算科)。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局内综合性重要文件的起草、核稿;负责建立健全局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和考评;负责文秘、建议提案、政务公开、督查、信息、保密、档案、信访、宣传、保卫、安全、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局财务管理、车辆管理、资产管理、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法制监督、行政应诉和普法工作;负责本系统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系统工会、妇委会工作的协调和指导。研究制定财务工作计划,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所属基层核算单位的财务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承担发展(粮食)系统财务汇总和有关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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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机构
台州市经济规划院黄岩分院工作职责:接受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委托,承担有关经济建设及经济建设项目布局等全局性、战略性、长远性问题和专题的调查研究;建立和管理供区政府或投资者选择的重要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储备项目库;受各乡镇及区政府相关部门委托编制有关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性规划及专项规划;接受政府决策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的委托,提供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受区发改局委托承担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资金申请报告的评估论证,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规划、项目储备的前期评估及后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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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一)区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二)区散装水泥办公室。
(三)区价格认证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5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股级职数2名。
(四)区服务业办公室,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科级职数1名,股级职数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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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一)区价格监督检查局,为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局、区物价局)直属行政机构,专项行政编制10名,机构规格为股级,股级职数3名。
(二)区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划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矿井关闭监管职责分工。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等矿井关闭工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区总体规划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山工业发展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将相关矿井关闭与监督情况及时抄送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区市废弃矿井的治理工作。各部门要按照上述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能,强化监督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做好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