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依法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本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拟订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政策,组织拟订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政策。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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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保密、信访、应急,综治、政务信息公开、外事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制度建设,业务考核考评工作。拟定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管理和对外发布统计数据工作。承担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群众反映的特殊困难,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解决意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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