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及科技发展等规划、计划,拟订全区科技创新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和建议,推动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本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区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推进科技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组织拟订全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全区重大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
(六)牵头组织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七)统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发展建设。
(八)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和科技保密工作。
(九)拟订对外科技交流与科技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措施。
(十一)负责自然科学基金、六盘山友谊奖和科学技术奖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