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区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区保障性住房的租赁、分配和退出等管理工作;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审核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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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调整设置为4个 :遵义市红花 岗区建筑业服务 中心、遵义市红花 岗区房地产服务中心、遵义市红花 岗区房屋征收补偿服务 中心、遵义市红花岗区园林绿化 中心,现 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 、遵义市红花岗区建筑业服务中心
将遵义市红花 岗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遵义市红花 岗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职责整合,设 立遵义市红花 岗区建筑业服务中心,为 区住房城 乡建设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正股级事业单位。不再保留遵义市红花岗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岗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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