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安置管理科。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州本级军休保障单位,指导县军休保障工作;承担全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的拟订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承担州本级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年度安置岗前培训等任务,督促指导各县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政策研究工作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拥军优抚科。负责协调指导落实全州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指导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协调;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计划并指导做好管理维护工作;承担州级负责的烈士评定和全州烈士备案事项,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