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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新型城镇化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江苏扬州市邗江区
公众号ID:gh_b71aa4221504
公众号分类:新闻 - 政府/机关单位
关于公众号:

“邗江新型城镇化”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扬州市邗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属于新闻类型;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解读新型城镇化政策、推送新型城镇化新闻、服务新型城镇化与特色小镇。

开发/运营主体:扬州市邗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主体:扬州市邗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扬州市政府工作部门。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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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扬州市邗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邗江新型城镇化是由扬州市邗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扬州市邗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邗江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扬办〔2019〕8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扬州市邗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生产力布局、重要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以及年度计划。负责各发展规划之间的衔接平衡。组织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的评估。

(二)加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预警、调节和分析研究,针对经济运行中有关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有关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负责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安全生产监管基础设施、执法能力、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并督促、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移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更加聚焦研究大战略、谋划大政策、分析大趋势、推动大项目。统筹改革创新,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对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重大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在全区落实的统筹推动和监督评估相关职能,提升国家宏观政策的执行效果。

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健全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全区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建议提案办理、电子政务等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发布、舆情监测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才发展、劳动工资、出国(境)管理和绩效管理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人事管理。

(二)发展规划科(经济运行科)。组织编制和协调国民经济中长期规划和区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组织研究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建设现代化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并开展相关工作;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统筹组织开展政策研究并提出建议;组织拟订全区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牵头负责相关人才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并衔接平衡全区工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区工业结构调整规划;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协调有关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的重大战略,指导协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能和装备制造、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承担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和重点境外园区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安全生产监管基础设施、执法能力、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并督促、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行政编制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24名。设主任 1名,副主任5名,总工程师1名,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1名。股级职数16名。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其他事项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权力事项按《扬州市邗江区发展和改革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执行,在《扬州市邗江区发展和改革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之外,禁止擅自设置或行使行政权力。

本规定由区委、区政府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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