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贺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共有在编人员7人,其中大学本科6人,大学专科1人。内设科室3个,即:综合科、项目科、社会扶贫科,在编7人中,领导班子成员3名:其中主任1名,党组书记1名、副主任1名。副科长2名。退休干部5名。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扶贫开发计划;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扶贫开发目标、任务,拟订全市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提出财政扶贫资金(不含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投向和分配计划,经市政府讨论决定后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全市扶贫开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办法; 指导、监督扶贫资金、物资的使用,组织全市贫困状况的监测与统计;动员、组织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扶贫开发,检查、督促落实市直、区直、中直单位挂钩扶贫责任制;负责市内外扶贫协作,组织开展扶贫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全市贫困地区异地安置工作,负责全市扶贫信贷的计划、协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实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产业开发项目;指导、协调贫困地区干部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认定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协调、组织实施教育扶贫和科技扶贫。指导、协调贫困地区劳务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贫困地区劳务输出;负责指导外资扶贫项目的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革命老区建设工作,承担贺州市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扶贫基金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市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扶贫办交办的其他事项。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内设综合科、项目科、社会扶贫科(加挂扶贫培训科牌子)。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本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公文办理和起草综合性文件,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负责人事、劳资、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纪检、监察、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信访、提案的办理和收发、文印、档案、保密和印章管理;负责机关行政及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收集扶贫开发资料和信息,编写扶贫开发简报、年鉴稿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扶贫开发宣传,总结推广扶贫开发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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