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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南山检察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黑龙江鹤岗市南山区
公众号ID:gh_2875b3390df3
公众号分类:未归类
关于公众号:

“鹤岗南山检察”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检务公开,服务大局,发布检察机关相关信息。

开发/运营主体: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主体: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是鹤岗市基层法律监督机关。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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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鹤岗南山检察是由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2020年10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该院现有内设机构5个,涵盖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等职能领域,2021年末在编人员38人。2024年与绥滨县人民检察院建立结对共建机制,推动业务协同发展。在财政运行方面,2021年部门决算收支总额654·60万元,2023年预算安排专项业务经费163·58万元。

机构设置

设办公室、第一至第三检察部及政治部五大职能部门:

第一检察部承担刑事案件审查逮捕起诉工作,办理的肖某某涉黑案移送保护伞线索32条

第二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检察与公益诉讼,2023年由副检察长韩志军分管

第三检察部统筹刑事执行监督与控告申诉,监督社区矫正案件执行情况

工作成效

2018-2020年连续获得重大表彰:

2018年11月获集体一等功

2020年10月获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2019年推动辖区6所中小学、21所幼儿园实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全覆盖

人员构成

领导班子成员及职责分工(截至2023年9月):

汤忠丽检察长主持全面工作

辛义峰副检察长分管刑事检察与办公室,系黑龙江大学法律硕士

韩志军副检察长分管公益诉讼,曾28小时办结鹤岗首例涉疫诈骗案

财政运行

近三年经费使用特点:

2021年基本支出557·78万元,较2020年减少6·65%

2023年安排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63万元,占总项目经费38·53%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连续三年维持在9万元左右

对外合作

2024年3月与绥滨县人民检察院启动共建机制:

共建内容包含业务竞赛、庭审观摩等9类项目

共享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专业办案场所

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异地协作机制

所获荣誉

2018年11月,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获得先进集体记集体一等功。

2020年10月14日,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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