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研究起草有关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
(三)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实施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核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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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调查研究、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等工作。协调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承担全市民政工作发展规划的起草工作。承担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指导系统队伍建设。承担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承担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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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杭州市民政局行政编制58名(含市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行政编制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市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长级);处级领导职数25名,其中正处长级1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市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处长级12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
杭州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李一青
党组成员、副局长:曾福明
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郑要志
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张志刚
党组成员、市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主任:郑颖
党组成员、副局长:伊曙花
党组成员、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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