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调查研究、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等工作。协调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承担全市民政工作发展规划的起草工作。承担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指导系统队伍建设。承担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承担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挂行政审批处牌子)。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担集中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四)财务基建处。承担市级民政事业经费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工作。承担机关预决算编制、执行,以及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非税收收入、内部审计、绩效评价和综合统计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预决算编制、执行和监督。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直属单位基建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等工作。
(五)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全市性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负责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信用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组织的登记、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推动、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承担全市性社会组织信息化管理工作。指导区、县(市)社会组织的管理。
(六)社会救助处。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指导全市开展特困人员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负责特殊对象生活补助工作。指导全市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核对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承担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处(挂社会工作处牌子)。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指导、监督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指导开展村(居)民委员会和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培训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社区治理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工作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八)区划地名处。拟订行政区划管理、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政策及行政区划总体布局。承办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和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边界争议。组织和指导地名规划的编制实施。承担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和审批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
(九)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处。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老年人优待工作。参与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牵头开展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工作。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和养老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十)慈善事业促进处。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承担慈善信托备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弘扬慈善文化工作。指导全市各类慈善活动。指导区、县(市)民政部门做好慈善超市的管理工作。
(十一)社会事务处。承担全市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管理、收养登记管理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殡葬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开展殡葬改革、殡仪馆建设和殡葬执法工作。办理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在本市的婚姻登记及丧葬有关事宜。参与保护合法婚姻和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工作。办理华侨、港澳台居民收养登记。牵头孤儿及其他困境儿童福利与救助工作。指导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收养、儿童福利、殡葬服务以及救助管理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市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承担全市新建水库移民安置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并指导、监督规划的实施。指导“三峡”库区迁入我市移民的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指导、协调我市水利工程中移民的安置和扶持工作。协助处理水库移民定居后的各类问题。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