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概况
杭州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成立于1991年9月,是依法设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行业自律性组织,依法对杭州律师实行行业管理,受杭州市司法局的监督、指导和浙江省律师协会的指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经杭州市司法局申报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包括公司律师、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为本会的个人会员;经杭州市司法局申报依法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为本会的团体会员。本会现有个人会员8000余名,团体会员500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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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师协会。加入地方律师协会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同时是全国律师协会的会员。律师协会会员享有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律师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律师协会应履行的职责:
(一)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二)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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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机构
杭州律协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是律师代表大会的常设权力机构,由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常务理事会为理事会的常设权力机构,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杭州律协设秘书处,作为杭州律协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落实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律师协会的日常工作。
杭州律协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设立16个专门委员会,作为履行职责的专门工作机构。其中,业务指导与教育委员会下设23个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律师业务的理论研究和业务交流活动,起草与律师有关业务规范,以提升律师的执业水平和执业形象等。
协会领导
中共杭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党委书记:王正航
党委副书记:沈田丰 丁 洁(女) 赵 卫(专职)
党委委员:王正航 沈田丰 丁 洁(女) 赵 卫 沈向明 沈海强 孙建平(女) 张晟杰 高振华
纪委书记:赵 卫(兼)
纪委副书记:刘 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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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机构
杭州律协的执行机构为秘书处,负责组织实施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律协的日常工作。秘书长为刘国健(兼任),副秘书长为沈海鸥、李美华、余素珍。杭州律协秘书处下设办公室、业务部、会员部、纪律部四个工作部门。
办公室:负责秘书处的人事、财务、文秘、信息资料、宣传联络、日常后勤保障等非其它部门职责的工作,协会综合事务、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对应资产管理与财务委员会,宣传与对外联络委员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律协党委、团委,大学生见习训练基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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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章程
杭州市律师协会章程
2004年9月25日杭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通过
2007年9月8日杭州市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修订
2010年10月16日杭州市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修订
2014年11月22日杭州市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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