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区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全区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全区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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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息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重要文稿起草、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档案、后勤、政务公开等工作;综合协调本局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本局重点工作、行政重要事项、领导批示事项的协调、督办工作;负责本局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局党的建设、政治宣传、作风效能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的有关组织、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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