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履行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更好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并把这种积极性与创造性引导到各项工作中去;围绕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制定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策措施;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代表职工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实施监督,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研究工会政策理论,为各级工会提供政策理论服务;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基层工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研究和推动基层工会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指导基层工会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协助各区(市、县)委和市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推荐和管理工会的领导干部;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贵阳市的全国和省、市劳动模范,全国和省、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等具体工作,做好劳模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