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开发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制定的有关公安工作的决定、决议及指示;根据聊城市公安局授权,行使县级公安刑事、行政执法权,承担侦查刑事案件及侦查终结的移诉工作,承担治安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承办开发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聊城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下设警务办公室等20个科室所队:
内设机构
警务办公室:协调和管理分局内的警务工作,包括协调各科室的工作和资源分配。
工会:负责维护警察员工的权益和福利,处理劳工事务。
纪委(督察、信访):监督警务部门的纪律和道德规范,接收来自公众的投诉和信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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