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方面的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有关规定;起草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参与制定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参与拟订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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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转变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 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提高城市管理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职责分工
1、与东昌府区及市属开发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划分
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四环路(现东外环、南外环、西外环、北外环路)(含)以内东昌府区辖区(不含凤凰工业园、嘉明开发区)市管城市道路和区域的管理与执法工作。职责范围和权限是:负责主路面(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15米(含)以上道路和市管公共区域的管理、执法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建设项目从开工到综合验收全过程的执法工作;负责市旅发集团运营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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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督查、公务接待、后勤保障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落实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负责其他全局性需要综合协调的临时性 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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